借用国外资金
导读:借用国外资金 借用国外资金是利用外资的一种的形式体现,指由我国、部门、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从境外借入的资金或在境外发行的外币债券。按借款类别不同划分为:外国贷款、国际
借用国外资金
借用国外资金是利用外资的一种的形式体现,指由我国、部门、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从境外借入的资金或在境外发行的外币债券。按借款类别不同划分为:外国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出口信贷和其他:包括对外发行债券、股票等。
利用外资概述
利用外资是指利用境外的资金。外资包括现汇、实物、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等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按利用外资的形式分,主要有三方面:①借用国外资金。包括外国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贷款。②外商直接投资。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开发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额。③其他方式。主要包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商品信贷及其他等三种方式。商品信贷主要指以贸易为背景而开展的补偿贸易、租赁贸易、采料加工等。在统计中,对外借款按实际提取数或拨交的使用数填列;外商直接投实际投入的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的计价投资额填列;商品信贷按到货数价金额填列。下列经济活动,不作利用外资统计:①用我国自有外汇,包括国家外汇、地方外汇、留成外汇、调剂外汇和中国银行自有外汇发放的外汇贷款。②有关单位在经济特区举办的内联企业,若无外商参与投资,不作为利用外资。③华侨、港澳台同胞以人民币(不是以外币兑换的人民币)投资经营企业和与我方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一般也不作利用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