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706.9-1997医用电气设备医用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专用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由21124条所定义的医用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的专用安全要求。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包括超声治疗设备,但与治疗设备联系在一起、利用超声对人体组织的成像设备应包括在内。
标准号:GB 97069-1997
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专用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ultrasonic medical diagnostic and monitoring equipment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7-06-03
实施日期:1998-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1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50射线照相设备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6385-1986;被GB 97069-2008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医用超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