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预拨指标
其他预拨指标
财*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科目其他预拨指标是指财*部门依据《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的会计科目“其他预拨指标”,科目编号为2003,属于财*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科目。
其他预拨指标的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根据特殊的执行需要和相关预算指标批准为依据,先行预拨资金,后期进行调整,在预算调整批准后应予以核销。本科目为贷方余额,贷方反映其他预拨指标下达累计数,贷方红字反映其他预拨指标下达指标收回,借方反映其他预拨指标核销。
其他预拨指标的账务处理
其他预拨指标的主要核算处理如下:
(一)通过本科目下达支出指标时,借记“可执行指标”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核销其他预拨指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预算”科目。
(三)预算调整批复后同其他预拨指标下达要素不一致,先对原可执行指标进行支付更正或资金退回,再进行核销时,采用反向冲销法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可执行指标”科目。
(四)其他预拨指标调剂收回可执行指标时采用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借记“可执行指标”科目,贷记本科目。
核销完成后,本科目无余额。
其他预拨指标的会计分录
一、其他预拨指标下达
其他预拨指标核算根据特殊的执行需要和相关预算指标批准为依据,先行预拨资金,通过预算调整调剂予以核销。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财*部门审核确认下达。
(2)记账规则
①其他预拨指标下达。
借: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债务还本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地区间援助支出指标
贷:其他预拨指标
②调整预算未批准前,需要对其他预拨指标进行调剂的,先通过红字冲销法以负数核算收回指标A,再重新安排指标B。
借: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A 红字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A 红字
可执行指标—债务还本支出指标A 红字
可执行指标—地区间援助支出指标A 红字
贷:其他预拨指标A 红字
借: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B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B
可执行指标—债务还本支出指标B
可执行指标—地区间援助支出指标B
贷:其他预拨指标B
(3)控制规则
①“其他预拨指标”科目不得出现借方余额。
②“可执行指标B”应小于等于“可执行指标A”。
二、核销其他预拨指标
1.触发记账条件
本级财*部门终审确认其他预拨指标核销。
2.记账规则
(1)要素金额一致时用“支出预算”直接核销。
借:其他预拨指标
贷:支出预算—本级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补助支出预算
(2)超出批复金额或要素不一致时应先进行资金退回恢复“可执行指标”(见业务场景1.4.7)后进行核销。
借:其他预拨指标
贷:可执行指标—本级支出指标
可执行指标—补助支出指标
3.控制规则
用于核销其他预拨指标的预算指标明细金额须保持一致,核销完“其他预拨指标”科目余额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