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出经费
导读:拨出经费 会计科目 拨出经费是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立的“拨出经费”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5101,属于支出类科目。“拨出经费”会计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向所属单位拨出的纳入
拨出经费
会计科目拨出经费是按照《行*单位会计制度》设立的“拨出经费”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5101,属于支出类科目。“拨出经费”会计科目核算行*单位向所属单位拨出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非同级财*拨款资金,如拨给所属单位的专项经费和补助经费等。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制度——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不再执行《行*单位会计制度》。新制度当中未设置”经费支出“科目。
拨出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拨出经费科目应当分别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明细核算;还应当按照接受拨出经费的具体单位和款项类别等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拨出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向所属单位拨付非同级财*拨款资金等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拨出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时,借记“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终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拨出经费的会计分录
行*单位:
借:拨出经费——拨出经常性经费——按所属单位设明细账
拨出经费——拨出专项经费——按所属单位设明细账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
借:拨出经费——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拨出单位只有一个,可以不设明细账)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