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入上级财政资金
导读:拨入上级财政资金 会计科目 拨入上级财政资金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设立的第421号科目“拨入上级财政资金”,属于收入类科目
拨入上级财*资金
会计科目拨入上级财*资金是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设立的第421号科目“拨入上级财*资金”,属于收入类科目。“拨入上级财*资金”科目核算农业综合开发财*资金专账收到上级财*拨入的农业综合开发无偿资金。
拨入上级财*资金的账务处理
1、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算时,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存”,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2、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拨入上级财*资金的会计分录
收到上级财*资金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财*资金
年终结算时,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未完项目结存”,做以下分录:
借:上级财*资金
贷:未完项目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