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至纳税人的一种行为。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规定。目前,中国采取即征即退*策仅限于缴纳增值税的个别纳税人。
即征即退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加快退税进度,提高纳税人资金使用效率,扶持企业发展,税务总*决定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实施先评估后退税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策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即征即退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事后管理,根据以下指标定期开展纳税评估。
(一)销售额变动率的计算公式:
1.本期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
2.本期累计销售额环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上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100%。
3.本期销售额同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
4.本期累计销售额同比变动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去年同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累计销售额×100%。
(二)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负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
三、各地可根据不同的即征即退项目设计、完善评估指标。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发现企业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核实原因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3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即征即退与出口免抵退税的冲突处理
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策。
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账务处理过程如下:
1、销售业务确认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采购业务确认进项税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3、计算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根据*策,计算和计提应返还的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退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助
6、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增值税退税
贷: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