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退税率
累退税率
税率累退税率指一种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税率逐级降低的税率制度。累退税率的设计较繁琐,同时也不易于为征纳双方所掌握,导致累退税率在各国税制中所采用的情况较少,除个别极需特殊的调节情况以外,一般都可以采用正常的税率予以解决,正常税率也可以辅助于减税、免税等*策。
累退税率是随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增大而逐级降低税率的一种递减等级税率。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越大,税率越低;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越小,税率越高。这种税率违反税收公平原则,因而一般不采用。
累退税率的特点
累退税率的特点有以下内容:
1、不符合税收合理负担、应能负担的原则,一般不被采用;
2、某种特定条件下,为达到特定目的,作为一种过渡办法被使用;
3、累退税率的设计比较麻烦,也不易于为征纳双方所掌握;
4、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累退率又有其他税率不可取代的优越性。
累退税率与累进税率的比较
累退税率与累进税率相对应,累进税率是随税基的增加而按其级距提高的税率,通常将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等级再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主要适用了所得税和财产税的计征。累进税率是随税基的增加而按其级距提高的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类型。累进税率的确定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等级再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的等级,税率越高。采用累进税率时,表现为税额增长速度大于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速度。它有利于调节纳税人的收入和财富。通常多用于所得税和财产税。累进税率对于调节纳税人收入,有特殊的作用和效果,所以现代税收制度中,各种所得税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
术语解释
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国家的课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类。
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税率是整个税收范畴和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是计算税额的依据和标准。在课税对象既定的前提下,国家征税的数量与纳税人的微观税收负担水平主要取决于税率,国家一定时期的税收*策导向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税率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