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报告
汇算清缴报告
汇算清缴报告是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会计师事务所无权出具报告)针对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全面审核后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查账报告。
汇算清缴是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出具汇算清缴报告的好处
1、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所得税报告,能够降低税务*抽查的风险,可做到企业财务风险转嫁。
2、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所得税报告后,您的企业如果被税务*稽查,并发现税收问题、账出现问题时,可及时调整。税务师事务所将分担您的税收风险。
3、可以享受专业税务师提供的涉税服务。
(1)可以让企业在纳税申报之前,争取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2)出具报告后,企业去年账务降低被税务抽查的概率。
(3)可以及时发现企业财务人员因对税收*策的理解偏差和财务处理中的错误,及时采取恰当的方法弥补,避免税务补税和罚款的风险。
(4)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多退少补。
需要出具汇算清缴报告的企业
长期零申报的企业;
长期亏损的企业;
长期零申报的企业;
您既然没有倒闭,税务*也知道这当中有猫腻!
还有一般纳税人企业;
享受出口退税优惠的企业;
长期挂靠在一个地址,异地经营的企业;
没有实际经营场所,出具不了水电费发票凭证的企业等。
关于汇算清缴报告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次年5月31日前向税*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报送的资料包括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还有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俗称查账报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汇算清缴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
第一,报告名称不同,一个叫审计报告,一个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第二、使用对象不同,前者可以广泛用于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机构部门、银行贷款、新投资人、董事会、股东社会公众等等,后者主要用于税务机关或审计机关。
第三、报告内容不同,前者可以但并不限于包括所得税清缴事项,后者*限于所得税清缴事项,所以后者又可以称为专项审计报告。
第四、审计依据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审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标准,后者主要依据税务法规文件,不主要依从会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