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所有权
导读:私人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是指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之外的所有权,具体指国家和集体以外的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对不动产、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私人所
私人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是指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之外的所有权,具体指国家和集体以外的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对不动产、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私人所有权的特点
私人所有权的特点:
1.私人所有权的主体具有个体性和多样性
私人所有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独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都可以成为私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
2.私人所有权的客体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生活资料包括私人的房屋,合法收入所得以及用于本人及其家庭的物质、文化生活消费的财产。生产资料包括私人从事生产经营而依法占有支配的生产工具、原材料等财产。
3.私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是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
私人通过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到的收入都属于劳动所得,其他合法收入是指劳动收入以外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收入,如接受赠与、继承取得的财产,投资收益、租金、利息等。
私人所有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此处所称私人,并不*限于自然人,民法上的法人尤其是营利法人亦包括在内。对此,《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一款)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款)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