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706.26-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26部分:脑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22103中定义的脑电图机(还可称为设备)安全专用要求。本专用标准不包括使用脑电图学的其他设备中的特殊要求,例如:——脑功能监护仪;——声光刺激器;——遥测脑电图仪;——脑电数据的储存和重现设备;——用于监护电休克疗法中的专用设备;——动态脑电图记录器。
标准号:GB 970626-2005
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26部分:脑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
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5-11-24
实施日期:2006-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55诊断设备
替代以下标准:被GB 9706226-2021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