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706.212-2020医用电气设备第2-12部分:重症护理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GB 97061-2020中11由以下内容替换:——本部分适用于与其附件组合使用的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以下也称为ME设备:预期用于依赖机械通气的患者、且由专业操作者照管的;并且注1: 这类呼吸机被认为是生命支持的ME设备或ME系统。——预期用于专业医疗场所的急救护理环境中,或预期用于专业医疗场所内的转运。注2: 在专业医疗场所内用于转运的重症护理呼吸机不认为是一种急救和转运用呼吸机。本部分的各项规定亦适用于制造商预期用于连接至VBS或连接至呼吸机的附件,且该类附件的特性可能影响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本部分不适用于不依赖机械通气的患者所使用的通气模式下运行的ME设备和ME系统。注3: 在上述模式下运行的重症不认为是生命支持ME设备或ME系统。如果某章或某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仅适用于ME系统,标题和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未明确指出,则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除GB 97061-2020中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和ME系统的预期生理功能固有的危险未包括在本部分的具体要求中。注4: 补充的信息见GB 97061-2020中42。本部分不适用于持续气道正压(CPAP)ME设备、睡眠呼吸暂停治疗ME设备、家用呼吸机
标准号:GB 9706212-2020
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12部分:重症护理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1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critical care ventilator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4-09
实施日期:2023-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6手术室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970628-2006
起草单位:上海德尔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