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032-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鲜湿米粉

2025-06-28

本标准规定了调制鲜湿米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主要原料(占比量≥55%),添加一种或多种食用淀粉类原料(添加总量占比≤45%),大米经浸泡、磨浆(粉碎),再经与食用淀粉类原料混浆、发酵(或不发酵)、熟化、成型、冷却、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制鲜湿米粉。

标准号:DBS45/ 032-2016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鲜湿米粉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1-25

实施日期:2016-05-01

替代以下标准:被DBS45/ 050-2018代替;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废止《糙米鲜湿米粉》等6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3号

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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