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导读: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是依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设置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5106,属于支出类科目。 城乡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是依据《社会保障基金财*专户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设置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5106,属于支出类科目。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以及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给予的补助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相关管理和财务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费用”等明细科目。
三、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向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医疗救助对象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财*专户结余”科目,借记“财*专户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