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导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是指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是指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每年度补助、资助金额及个人缴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设定的*高缴费档次标准。
集体补助金额跟补贴金额一样,都会划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对象范围
集体补助对象范围为正常参保,且选择第二档至第六档已完成本年度缴费的人员,以及重残、低保缴费困难群体。
本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即将退休的人员不属于补助对象。
集体补助不可替代个人缴费。
重残、低保人员参加集体补助的方式
重度残疾人、*低生活保障对象缴费困难群体由按照第一档次缴费标准全额代缴,所属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补贴形式提高其缴费标准达第二缴费档次。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排查重度残疾人、*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为其办理参保,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其能够享受集体补助。
“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部分残疾人员,具体为:视力、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
“低保对象”是指持有武进区民**提供的《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