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导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是指在报告期末家庭平均收入在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镇居民数。包括“三无”对象,失业人员和在职、下岗、退
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人数
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人数是指在报告期末家庭平均收入在当地规定的*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镇居民数。包括“三无”对象,失业人员和在职、下岗、退休人员等。
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
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概述
*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陷入贫困的人口实施*低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救济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贫困人口进行救助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